TCL 20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2024-12-31 01:58:48 EETOP通報中詳細列舉了多起典型案例。例如,A公司業務員葉某某利用職務之便冒用客戶授信額度套取公司財物,最終被開除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B公司兩名員工黎某和冉某則因盜竊公司物料并收受供應商賄賂被刑事拘留。此外,C公司采購員宋某、D公司五名員工及E公司一名員工等也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移送司法機關。
TCL創始人、董事長李東生強調,公司將繼續堅持“定規則、劃紅線”的原則,杜絕貪污腐敗,捍衛TCL的核心價值觀。近年來,TCL修訂發布了《TCL責任追究管理辦法》,并配套印發了多項廉潔核心制度,確保公司內部紀律約束和法律制裁的有效實施。
此次通報不僅展示了TCL在反腐倡廉方面的堅定決心,也為其他企業提供了警示。TCL表示,將繼續嚴肅查處違法亂紀行為,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以下為TCL公開的典型案例:
1.A公司一名員工涉嫌職務侵占罪被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23年3月至10月,A公司業務員葉某某,利用職務之便,冒用客戶授信額度套取公司財物。2023年12月,葉某某因觸犯TCL經營管理“紅線”被A公司開除,TCL體系內永不錄用。2024年2月,公安機關以葉某某涉嫌職務侵占罪立案偵查。
2.B公司兩名員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盜竊罪被刑拘
B公司原現場督導高級技師黎某、助理工程師冉某,任職期間多次盜竊公司物料私自變賣獲利,并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供應商賄賂。黎某、冉某因觸犯TCL經營管理“紅線”被B公司開除,TCL體系內永不錄用。2024年5月,黎某、冉某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同期,兩人退還不法所得,涉案多家供應商被追究違約責任。
3.C公司一名員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23年,C公司采購員宋某,在工作中利用職權向供應商索賄、收受供應商賄賂,觸犯TCL經營管理“紅線”。2023年12月,C公司對宋某作出開除處理,TCL體系內永不錄用。2024年2月,公安機關以宋某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立案偵查。
4.D公司五名員工、E公司一名員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D公司原管理員王某某、榮某、周某某、葉某、阮某某以及E公司原管理員饒某某等6人,利用職務便利,長期私自收取客戶款項,觸犯TCL經營管理“紅線”。2024年10月22日,D、E公司分別對王某某、榮某、周某某、葉某、阮某某、饒某某等6人作出開除處理,TCL體系內永不錄用,并取消所有未兌現的變動年薪、獎金和長期激勵;同時將上述6人涉嫌違法犯罪案件及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此外,涉案3家供應商及法人、個人均被納入TCL違規失信合作方黑名單,并追究違約金。
5.F公司一名員工涉嫌職務侵占罪、盜竊罪被批準逮捕
2023年,F公司店長周某某,利用職務便利收取并侵占公司貨款。2023年12月10日凌晨,周某某入店盜取樣機若干,價值數萬元。同年12月11日,周某某因觸犯TCL經營管理“紅線”被F公司開除,TCL體系內永不錄用;同年12月12日,周某某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24年1月18日,檢察機關依法對周某某批準逮捕。2024年4月11日,檢察機關依法對周某某涉嫌職務侵占罪、盜竊罪提起公訴。
6.G公司兩名員工觸犯“紅線”被開除,其中一名員工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被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23年至2024年期間,G公司員工朱某某,利用職務之便,伙同其下屬趙某某私吞公司贈品,謀取私利;趙某某利用職務之便套取和調換機器,私自變賣獲利。此外,趙某某任職期間還偽造多家公司印章,并持續使用假印章偽造相關文件直至2024年5月。2024年8月,朱某某、趙某某因觸犯TCL經營管理“紅線”被G公司開除,TCL體系內永不錄用。2024年9月12日,公安機關以趙某某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立案偵查。
7.H公司兩名員工及兩名外部人員涉嫌職務侵占罪被刑拘
H公司原總監王某、原組長易某,勾結面板維修供應商等外部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以調包方式私自將產品運出后對外出售并侵占相關款項。王某、易某因觸犯TCL經營管理“紅線”被H公司開除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TCL體系內永不錄用。2024年8月,公安機關以王某、易某及2名外部人員涉嫌職務侵占罪刑事立案,并對四人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同期,上述人員已退還不法所得,涉案供應商被列入黑名單并追究違約金。
8.I公司一名員工涉嫌職務侵占罪被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I公司原銷售經理封某,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引入其親屬名下公司與I公司進行交易并截留I公司款項,封某的行為觸犯TCL經營管理“紅線”,嚴重損害I公司利益。I公司發現后對封某作出開除處理,TCL體系內永不錄用。2024年11月,公安機關以封某涉嫌職務侵占罪立案偵查。
9.J公司一名員工涉嫌職務侵占罪被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J公司原高級技師曹某,利用職務之便,多次伙同供應商以虛假收貨、驗收工程材料等方式非法侵占公司財物。2024年9月,曹某因觸犯TCL經營管理“紅線”被J公司開除,TCL體系內永不錄用。10月9日,公安機關以曹某涉嫌職務侵占罪立案偵查。
10.K公司一名員工涉嫌職務侵占罪被刑拘
K公司原高級工程師林某,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供應商違規倒賣備品獲取不法所得。林某因觸犯TCL經營管理“紅線”被K公司開除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TCL體系內永不錄用。2024年4月,林某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同期其已退還非法所得;供應商配合林某違規操作獲利,已退還全部非法所得并支付違約金。
11.L公司一名員工觸犯“紅線”被開除
2024年5月,L公司倉管員鐘某某,以向供應商提供裝卸服務為由,多次違規收受供應商小額微信紅包。2024年6月,鐘某某因觸犯TCL經營管理“紅線”被L公司開除,TCL體系內永不錄用。
12.M公司一名員工多次觸犯“紅線”被開除
M公司原運營主管章某,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侵占公司財物;操縱他人冒領工資;發生違規關聯交易行為且未按規定進行利益沖突申報;阻撓、妨礙審計調查。2024年11月,章某因多次觸犯TCL經營管理“紅線”被M公司開除,TCL體系內永不錄用。
關鍵詞: T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