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因其在2010年至2013年銷售的iPhone欠下超50萬美元銷售稅和罰款
2021-02-20 08:36:00 cnBeta.COM州稅務審計發現,從2010年5月到2013年4月,蘋果在緬因州拖欠了43萬美元的銷售稅和超過10萬美元的罰款。該州表示,應該按iPhone的全部成本向蘋果征稅,因為它與運營商有協議,可以收回成本差額。
據報道,這個問題只適用于直接從蘋果公司以折扣價購買的iPhone機型。這就產生了設備和運營商收費的單獨賬單。
免責聲明:本文由作者原創。文章內容系作者個人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EETOP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