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電力十大新聞詳細解讀
2012-04-09 21:50:50 本站原創1.全年電力供需普遍緊張,火電企業經營困難,生產難以為繼。
新聞拓展:
2011年,電力供需緊平衡注解全年,持續缺電困擾局部。一季度,15個省級電網出現電力缺口;迎峰度夏時段,國網、南網兩大區域最大電力缺口合計 3112萬千瓦,湖南、廣西、貴州日最大電力缺口超過當日統調最大用電負荷三分之一;入冬以來,全國已有17個省(市)出現拉閘限電,業內預測今冬明春全 國最大電力缺口將達3000萬~4000萬千瓦。
2011年,火電企業深陷虧損泥淖,守土擔責力不從心。上半年,五大發電集團火電企業虧損153.8億元,同比增虧95.2億元,超過2010年全年虧損額。
受飆升的煤價和運力不足制約,火電生產難以為繼,10月份全國缺煤停機容量高達1600萬千瓦。
記者點評:
面對2004年以來最為嚴重的電力短缺局面,“絕不能拉限居民生活用電”成為緊平衡狀態下不得逾越的紅線。年內,地區擴大、時段延長的缺電態勢,是 高耗能產業用電激增、水電出力銳減、煤價飆升導致缺煤停機增加、電源電網匹配失衡等因素疊加所致。緩解電力短缺困局,亟待電力需求側管理措施的深入落實, 節約用電、科學用電的逐步實現。與此同時,要進一步提升新增電力保障能力,促進電力科學發展,更加注重電力供需的雙向調節。
2011年,為減輕虧損劇痛,煤電聯營、煤電一體化成為火電企業擺脫受制于煤的“試金石”,而山西13家企業聯名上書、赴京請愿,以及漳澤電力的被 迫“易主”,則是火電企業命懸一線的無奈之舉。理順煤電價格關系,從根本上講,需按照電價改革與電力體制改革相配套的原則,遵循市場化方向,牢牢把握加快 改革創新這一強大動力,盡快在電價形成機制環節取得突破。
2.電價調整、階梯電價方案出臺。
新聞拓展:
繼2011年4月全國多個省份上網電價上調之后,6月1日起,國家發展改革委再次調整電價,15個省份工商業、農業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上調 1.67分,居民用電價格不變。時隔半年,當年的第三次電價調整方案出臺:自12月1日起,將全國燃煤電廠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約2.6分,居民生活 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制度,80%的居民用電價格不作調整。此次除上調上網電價外,還將隨銷售電價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原來每千瓦時0.4分提高至 0.8分;對安裝并正常運行脫硝裝置的燃煤電廠試行脫硝電價政策,每千瓦時加價0.8分。各地實行居民用電階梯電價的具體方案,由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履行 價格聽證程序后實施。在第三次電價調整的同時,在全國范圍內對發電用煤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規定2012年度合同電煤價格漲幅不得超過上年合同價格的 5%;自2012年1月1日起,對市場交易電煤規定最高限價;同時還決定全面清理整頓涉煤基金和收費。
記者點評:
2011年前兩次調整電價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的:由于電煤價格持續上漲,導致火電企業繼續大面積虧損,電企投資火電的熱情下降,以致全國部分地區 出現電力供應緊張狀況。電價調整的目標指向當然也很明確。很顯然,前兩次電價調整并沒有達到預期目的,以至于下半年,產煤大省山西的13家虧損火電企業進 京上訪,再次要求電價調整,并要求有關部門采取行動控制電煤的快速上漲態勢。第三次電價調整的同時出臺了綜合調控措施,目的還是逐步理順煤電關系,保障迎 峰度冬期間電力供應。其結果如何,我們拭目以待。而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制度,在各省份具體實施尚需時日。
3.青藏聯網工程建成投運。
新聞拓展:
2011年12月9日,世界上海拔最高、高寒地區建設規模最大、施工難題最多的輸變電工程———青藏聯網工程投入試運行。
青藏聯網工程自2010年7月29日開工建設,由西寧—格爾木750千伏輸變電工程、格爾木—拉薩±400千伏直流輸電工程、藏中220千伏電網工程三部分組成,從西寧到拉薩線路全長2530千米,總投資超過160億元。工程歷經16個月建成,比原計劃提前一年。
工程的建成,結束了西藏電網長期孤網運行的歷史,從根本上解決了制約西藏發展的缺電問題;標志著我國內地電網全面互聯,為從根本上滿足西藏城鄉居民生活和工農業生產用電打下了基礎。
記者點評:
屹立于“世界屋脊”的“電力天路”,是三萬余名電網建設者克服重重困難,提前一年完成的迄今為止世界上質量管控難度最大的高原輸電精品工程,建設過 程中挑戰了海拔最高、施工凍土區最長、高寒地區建設規模最大、施工難度最大等多項“世界之最”。工程建設始終堅持將生態環境保護放在首要位置,在為西藏自 治區提供充足電能的同時,也守護著青藏高原的青山碧水。
“電力天路”的建成運行,從根本解決了西藏自治區長期電力短缺問題,承載著重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意義。該工程不僅為西藏自治區經濟發展提供了強勁 動力,也將極大地推動西藏自治區社會文化發展,從而推動西藏、青海實現跨越式發展,帶給當地百姓更多的幸福和希望。這一舉世矚目的偉大工程已經開啟了西藏 電力史的新篇章。
4.電網主輔分離改革重組取得重大進展,成立兩大輔業集團。
新聞拓展:
2011年9月29日,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揭牌暨電網分離企業劃轉移交大會在北京舉行。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 司與兩家新集團簽訂了分離企業整體劃轉移交協議。至此,歷時多年的電網主輔分離改革重組取得重大進展,中央電力企業布局結構調整邁出重要步伐。
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由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和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的14個省(區、市)公司所屬輔業單 位重組而成;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由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和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的15個省(區、市)公司所屬輔業單 位重組而成。
記者點評:
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組建工作,歷經9年主輔分離改革最終實現,是電力行業改革的一件大事。
實施電網企業主輔分離改革重組,既有利于電網企業集中精力抓好電網主業的運營和發展,又有利于電網輔業單位“輔業變主業”,做精做強專屬工作。通過 電網主輔分離改革重組,組建規模更大、資源更集中、優勢更明顯、產業鏈更合理、綜合實力更強的電力建設隊伍,有助于重組企業降本增效,提升自身可持續發展 能力;提升市場競爭力,打造國際一流綜合性電力建設集團。
從行業角度看,此項工作也將加速我國電力體制改革進程,對電力行業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實現全面科學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5.電力行業文化建設取得豐碩成果。
新聞拓展:
2011年,我國電力行業的文化建設可謂多姿多彩:1月15日,“2010年中國最美供電所”頒獎儀式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這項活動得到了廣 大電力企業的大力支持,基層電力企業也表現出極高的熱情。4月22日,“2010感動電力人物。團隊”頒獎典禮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呂清森等時代英 模一一走上領獎臺,接受電力行業和全社會的致敬。兩個月后,在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之際,中國電力報社、中國電力報刊協會精心策劃的歷時3個月的“全國 電力魅力基層黨組織”大型報道活動落下帷幕。7月28日,《全國電力行業核心價值公約》在北京發布,這是我國建設形成的第一個行業性的核心價值體系,是全 行業的精神紐帶、行動指南和對社會的共同承諾。該公約共5章19條、2200余字,由總則、價值理念、自律規范、職業操守、附則等部分組成。
記者點評:
黨的十七大突出強調了加強文化建設、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的極端重要性。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 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確立了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宏偉目標。近幾年,中國電力工業的發展十分迅速,新的發展形勢迫切需要電力人從文化和價 值層面思考電力行業未來走向,加快培育與電力行業新形勢、新任務相適應的先進行業文化,推進電力行業科學發展。前面一系列活動是促進電力行業科學發展的重 要舉措,將電力行業文化建設推進到一個新的高度。
6.《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施行。
新聞拓展:
2011年7月7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59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已經2011年6月15日國務院第159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條例》包括總則、事故報告、事故應急處置、事故調查處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共六章37條,并附“電力安全事故等級劃分標準”。《條例》規定,國務院 電力監管機構應當加強電力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的各項制度,組織或者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國務院能源主 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協調、參與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電力企業、電力用戶以及其他有關單 位和個人,應當遵守電力安全管理規定,落實事故預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發生。《條例》就事故報告、事故應急處置、事故調查處理、法律責任等進行了明確規 定。《條例》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應急處置和依法調查處理。
記者點評:
電力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黨和政府的形象和聲譽,責任重于泰山。《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專門規范電力安全 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的行政法規,它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電力安全生產工作進入了依法治理的新階段,標志著我國電力安全監管工作進入了依法監管的新時 期,深刻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的高度重視。
《條例》頒布后,電力行業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掀起了學習貫徹的高潮。
7.電力監管實招頻出,呈現新氣象。
新聞拓展:
《輸配電成本監管暫行辦法》頒布。《辦法》明確了電力監管機構實施輸配電成本監管的內容,包括電網企業輸配電成本核算行為、輸配電成本支出情況、輸 配電成本發生的重大變化和事項以及對影響電網企業輸配電成本的內部交易和關聯交易等。旨在加強輸配電成本監管,規范輸配電成本和輸配電價形成,切實履行電 價監管職責,保護電力投資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
“居民用電服務質量監管專項行動”啟動。2011年10月25日,國家電監會啟動“開展居民用電服務質量監管專項行動”。旨在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 益,建立健全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用電權益的公共服務體系。保障居民生活用電不隨便拉限。保障居民生活用電按時按量,準確計費和收費。保障居民生活用電質量, 及時搶修電力故障。保障政府保障性住房及時得到報裝接電。供電企業及時報送有序用電方案。
《風電安全監管報告(2011年)》發布。這是國家電監會首次發布有關風電安全的監管報告。《報告》顯示,隨著風電產業的快速發展,前年下半年至去 年上半年,風電機組脫網、機組故障等事故呈上升趨勢。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對此非常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國家電監會根據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認真調 研,強化監管,開展了一系列確保風電安全穩定的監管措施。
記者點評:
2011年6月吳新雄出任國家電監會新一任主席以來,電力監管工作求真務實,動作頻頻,電力監管工作呈現出新氣象。以上列舉三項,是2011年電力 監管新圖景中的重要筆墨。業內專家感嘆,當前電力監管工作無不有的放矢,找準了著力點,也抓住了關鍵。2011年電力監管機構無論在電力安全監管,還是在 加強預測預警當好參謀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并獲得社會普遍關注、認可、稱贊。電力監管工作正在按新思路緊鑼密鼓有條不紊推進,電力監管新局面正徐徐展 現。
8、堅強智能電網建設世界領先。
新聞拓展:
2011年,是我國智能電網進入全面建設階段的起始之年。這一年,智能電網被再度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并列入國家“十二五”發展規劃。在2009年、2010年兩年的試點工作基礎上,我國智能電網建設繼續升溫。
2011年,一連串的事件使中國智能電網發展占盡眼球:9月28日,“2011智能電網國際論壇”在北京舉行;12月1日,我國首個智能電網綜合示 范工程在中新天津生態城正式投運;12月2日,南方電網“十二五”重點工程、國家“十二五”西電東送重大能源建設項目———糯扎渡電站送廣東以及溪洛渡右 岸電站送廣東兩條直流輸電工程同時開工建設;12月16日,1000千伏晉東南—南陽—荊門特高壓交流試驗示范工程擴建工程正式投入運行,我國步入能源大 范圍優化配置時代;12月25日,國家電網公司堅強智能電網首批試點工程之一,國家風光儲輸示范工程一期建成投產,可有效破解我國新能源大規模綜合利用難 題。
記者點評:
隨著中國智能電網的聲音開始在世界響起,我國無疑已經成為世界智能電網發展的領軍者。以特高壓為骨干網架、各級電網協調發展的堅強智能電網建設得到了來自世界的關注和贊賞。
“十二五”開局之年,智能電網的全面發展給我國電網建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系統的智能電網理念,智能電網將繼續成為 貫穿“十二五”的電網建設投資主線。隨著特高壓輸電工程建設的推進、智能電網相關技術的創新突破和智能電網技術標準體系建設的建立完善,可以預見,一個嶄 新的智能化電網時代即將來臨。
9.新一輪農網改造升級服務新農村建設。
新聞拓展:
2011年5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的意見》,明確了農網改造升級的主要目標:“十二五”期間,全國農 村電網普遍得到改造,農村居民生活用電得到較好保障,農業生產用電問題基本解決,縣級供電企業“代管體制”全面取消,城鄉用電同網同價目標全面實現。
2011年,國家電網公司農網改造升級工程年度任務如期完成,年內,農村“低電壓”治理提速,1446.7萬戶低電壓問題得到綜合治理;農網供電可靠性、綜合供電電壓合格率分別提高0.029和0.211個百分點。
記者點評:
2011年12月27日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要長期堅持把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放到農村。農村電網事關農民生活、農業生產、農村繁榮,實 施新一輪農網改造升級,是電力行業落實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具體實踐。在新一輪農網改造升級進程中,伴隨著“代管體制”的取消,電網產 權將日漸明晰,電網企業建設農網的積極性將得以釋放,堅強的農村電網將為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的新格局提供動力支撐。
10.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新標準讓火電企業雪上加霜。
新聞拓展:
2011年7月29日,環境保護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了《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新標準區分現有和新建火電建設項目,分別規定了 對應的排放控制要求:對新建火電廠,規定了嚴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對現有火電廠,設置了兩年半的達標排放過渡期,給企業一定時間進行機組改造。
“十二五”期間,明確新建火電項目要實現80%以上的脫硝效率。一個月后,8月31日,國務院公布了《“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要求新 建燃煤機組全部安裝脫硝設施,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全部加裝脫硝設施。11月底,有關部門在調整電價時,規定對安裝并正常運行脫硝裝置的燃煤 電廠試行脫硝電價政策,每千瓦時加價0.8分,以彌補脫硝成本增支。
記者點評:
根據新修訂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塵排放標準均高于其他國家。業內專家普遍表示,新標準過于嚴格,“嚴格到瘋 狂”。有關電力企業也表示,這項標準難以完成。專家認為,新標準脫離《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要求,與總量控制要求非常懸殊;對現有火電廠,設置兩年半的達標 排放過渡期時間太短;新標準有鞭打快馬之嫌。專家表示,排放標準要科學,科學就是要做到社會成本最低,資源投入最少,環境效果最好,新標準顯然并不符合這 個原則。而試行的脫硝電價政策,每千瓦時加價0.8分,顯然不足以彌補脫硝成本增支。火電廠在經營已經十分因難的情況上執行新標準無異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