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自2015年高通解決了在中國的反壟斷案后,高通對中國手機廠商的首次專利訴訟。為何高通突然先發制人,選擇的對手為何是魅族,而高通的最終目標又是什么?
「高通稅」最后的「釘子戶」
對于普通消費者,他可能只從朋友和銷售口中知道,自己想買或者在用的手機中,用著一顆高性能的高通CPU,其地位堪比電腦上的英特爾CPU。
但對于手機廠商來說,只要你的手機支持3G/4G功能(這年頭還有幾臺手機不支持?),你就撞上了高通的專利墻,必須直接或間接地向高通交納專利費用。
根據2015年發改委對高通的處罰決定書披露,高通分別持有構成CDMA、WCDMA和LTE無線通信技術標準的多項無線標準必要專利,這些專利相互疊加,構成了無線標準必要專利組合。高通在該無線標準必要專利組合許可市場占有100%的市場份額,不存在市場競爭。
而所謂的「標準必要專利」,是指這些專利已經進入了行業設備的準入標準中。廠商要生產合格的設備,就會自然觸發這些專利。各國媒體對高通的這些專利費用稱之為「高通稅」,可見其覆蓋之廣已經堪比稅種。
由于其在這些專利的強勢,早年的高通非常霸道,不僅向廠商收取高額的專利費,還要求其打包購買非必要的專利,要求廠商免費反向授權專利給高通。這些做法在2015年引起了發改委注意,并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整改后的高通收斂了不少,不再打包賣額外的專利,同時在計費方式和比例上對中國手機廠商都有所下調。
在2015年至今,高通宣稱已經和中國的100多家廠商達成專利授權合作,包括小米、聯想、酷派等大廠也陸續交納了「高通稅」。據多方消息披露,仍未達成合作協議的中國手機廠商包括魅族、vivo、OPPO 以及金立。
為什么是魅族
為何高通對中國手機廠商的首起訴訟選擇了魅族?筆者認為有以下3種原因:
1、魅族體量小,影響力小。相比另外三家普通人耳熟能詳的手機廠商,魅族僅有不到十年的手機生產經歷,銷售也主要依靠線上渠道,線下渠道遠不如另外三家豐富。在阿里巴巴注資之前,魅族一年僅為百萬級別的銷量,而在2015年才暴漲到千萬級銷量,所以整體社會影響力雖然有所上漲,但訴訟時對民間的影響不如其他三家巨大。
2、魅族幾乎沒有采用高通處理器的機型。雖然四家大廠商都還沒達成授權協議,但 vivo、OPPO和金立的智能手機都大量使用高通處理器,相比之下魅族除了一款魅藍Note電信版采用驍龍615外,其他機型的處理器都選擇了三星或者聯發科。又不給專利費,又不買高通芯片,高通不找你找誰呢。
3、魅族敗訴幾率相對高。做為剛被處罰的高通,自然不敢太出位,柿子要挑軟的捏。魅族作為珠海廠商地理位置稍弱,不如東莞、深圳的本地力量強勢,高通也聰明地避開廣州,選擇在北京和上海提起訴訟,避開主場提升勝率的目標非常明確。
最終目標:「尚方寶劍」
為什么筆者認為賠償不是主要目的?5.2億加上900萬或數千萬的賠償額,總額度可能還不足1億美金,而高通僅今年第二財季的專利授權業務營收已達到22.02億美元,相比之下實在不算大數目。
觀察高通在24日的請求,一是請求法院判決高通給魅族的專利許可條件符合公平、合理和非歧視的許可義務;二是請求法院判決此專利許可條件,構成高通中國基本專利的專利許可協議的基礎;三是請求判令魅族賠償損失5.2億元。
其中,前兩項訴訟請求均是為了確認高通沒有“因人而異”或“以大欺小”,此前這個基礎僅是得到了中國發改委的行政確認,而如果這次法院確認,則是在法律上也確認了高通的專利許可條件合法,這也使高通對「釘子戶」們進行談判時,多了一把尚方寶劍,威脅力大了很多。而賠償金相比這個戰略優勢,就顯得無足輕重了。vivo、OPPO 和金立的出貨量非常龐大,搞定了魅族,這三家能帶來的預期收益也將更加巨大。
「隊友」和外界壓力左右結果
筆者認為,交納專利使用費是魅族必然的選擇,也是它承諾的選擇。魅族和高通之間的分歧在于高通的專利許可是否公平、以及最后的價格幾何。
在這個案子里,我們不應該僅僅觀察高通和魅族,還應該考慮更多的場外因素。vivo、OPPO 和金立是旁觀還是用各種方式協助魅族來達到降低專利授權費的共同目標?政府是否會愿意讓高通獲得勝利,為其劃出明確的底線?而社會輿論又將如何影響這場官司?這一切都值得我們來慢慢觀察。